農村飲水安全事關億萬農村居民福祉,是鞏固脫貧成果、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標志,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極端重要,是水行政主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使命。黨的十八大以來,打贏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戰,持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取得重大成就。但近期在相關督查、調研、評估中發現部分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管理薄弱,已建工程效益未能全面有效發揮等影響農村飲水安全的問題。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村飲水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切實解決好群眾身邊的飲水問題,現就開展農村飲水問題排查整改,鞏固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問題排查、動態監測與風險防控
(一)開展全覆蓋排查。
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以縣為單元,以農村供水工程為對象,對照《全國“十四五”農村供水保障規劃》和2023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逐村逐戶開展大排查,建立工程和人口全覆蓋臺賬,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人。排查重點包括有管無水、頻繁停水斷水、水質較差、未通自來水且自行取水困難、高價買水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二)強化問題整改。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全部建立清單臺賬,逐一分析問題產生的癥結根源,分類精準施策,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及整改措施,做到邊查邊改,務求實效,同時要及時妥善采取措施,切實保障群眾基本飲用水需求。對需要新建或改造工程的整改項目,要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及時公開項目進展。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整改成效。
(三)建立動態監測和風險防控機制。
要針對極端天氣呈趨多趨頻趨強趨廣態勢,加強旱情、雨情監測預警、預測分析。加強對脫貧人口、脫貧地區、供水薄弱地區、自然災害影響地區的動態監測,根據監測情況,結合用水需求、水源水量、工程供水能力、水源和供水水質、供水水壓等指標,分析農村供水風險,以縣或鄉鎮為單元制定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
(四)做好抗洪旱災害保飲水工作。
已經受旱情、持續高溫等影響的地區,要通過應急調水、打井、建設應急抗旱水源、延伸供水管網、限制高耗水行業用水、分時供水、拉水送水等措施,解決好人畜飲水困難問題,牢牢守住飲水安全底線。加強暴雨、山洪等對農村飲水安全影響的分析研判,及時關閉進水閥,臨時停水要確保通知到戶,提醒群眾做好儲水準備。農村供水工程發生水毀后,要全力搶修,盡快恢復供水。搶修期間要采取設置臨時集中供水點、送水等應急措施,確保群眾基本生活飲水需求。加強受影響取水蓄水設施清洗和水質檢測、凈化消毒,保障水質安全。
(五)完善舉報問題辦理流程。
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暢通農村飲水群眾舉報通道,完善舉報問題辦理、銷號、回訪機制,將問題及時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確有困難鄉村的技術指導幫扶。對水利部12314監督舉報服務平臺、人民網等各渠道轉辦農村飲水問題,要全面檢視問題響應和辦理機制,確保件件有回應、問題真正解決、群眾真心滿意。
二、強化農村供水水質保障
(一)深入實施水質提升專項行動。
要對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全面檢視水質問題,完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農村供水水質提升專項行動,確保完成目標任務。要統籌改善水源水質,強化水源保護,配齊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完善水質管理制度。千噸萬人和有條件的千人供水工程要積極推廣使用水質在線監測設備,其他工程要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水質風險。
(二)進一步規范水質自檢。
千噸萬人供水工程出廠水一般日檢9項指標,包括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高錳酸鹽指數、總大腸菌群、菌落總數、消毒劑余量。水源水中氟化物、硝酸鹽、鐵、錳、溶解性總固體、氨等指標超標時,須增加出廠水中相應指標的日常檢測。水源水一般月檢5項指標,包括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高錳酸鹽指數,以地表水為水源的,增加檢測pH。
(三)加強水質巡檢。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全面完善供水水質巡檢制度,每年對縣域內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覆蓋巡檢,有分散供水工程的鄉鎮全覆蓋巡檢。巡檢不合格的要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要追責問責。
具體檢測要求另行印發。
三、加快補齊農村供水工程短板
(一)優化農村供水工程布局。
要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要求,瞄準讓農民就地過上現代文明生活的目標,結合《“十四五”農村供水保障規劃》中期評估,根據人口流動趨勢、產業分布等,進一步優化農村供水工程整體布局,建設與鄉村發展要求相適宜的農村供水工程網絡體系。
(二)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
要結合國家水網建設,在條件適宜地區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服務、同監管。在大型引調水工程沿線和大中型水庫周邊地區,原則上以城鄉一體化為主要方式,開展供水工程新建或改造。城市近郊區,優先實施城市供水管網延伸工程。城市管網覆蓋范圍內要加強自備水源井的管理,地下水超采區內公共供水管網覆蓋或通過替代水源已經解決供水需求的,要限期關閉。城市管網短期無法覆蓋的地區,要積極建設穩定水源,同步推動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并推進建設應急備用水源,從根本上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加強千噸萬人以下供水工程規范化改造。
對近期確實無法納入規模化供水范圍的山丘區、人口分散地區,要因地制宜實施小水庫、塘壩、蓄水池、機井等水源工程建設,開展千噸萬人以下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和改造,提升工程供水保障能力。使用自動加藥設備的,要督促按照設備使用說明規范操作。采取人工加藥方式的,由縣級水質檢測中心根據水源水質及季節變化、藥劑類別等,明確藥劑投加量、投加時間、投加方式等,并加強水質凈化消毒的巡回指導。同時,各地區要依據本地實際,減少直飲水窖水、水柜水農村人口數量。
四、加強農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
(一)壓實農村供水管理責任。
要將農村供水管理“三個責任”和“三項制度”真正落實到位,確保每處農村集中供水工程都有制度管、有人管、有錢管。推進農村供水縣級或片區統一管理。千噸萬人和有條件的千人供水工程,加快推行企業化經營、專業化管理。小型工程要盡快實現“專業化公司管理+村級管水員”結合機制,提升管理水平。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確保供水單位落實運行管理責任。
(二)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
要加快推進標準化管理,提升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確保2024年底前,70%的千噸萬人工程實現標準化管理,千人工程實現標準化管理的比例不低于10%。2025年底前,千噸萬人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2030年底前,1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實現標準化管理。積極推進數字孿生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提高農村供水工程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
(三)加強基層管水人員培訓。
要圍繞凈化消毒、水質檢測、管網巡查、維修養護等技術,加強農村供水從業人員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管水人員專業化水平。針對村級管水員技能不足問題,要通過送訓下鄉、分片指定技術幫扶人等形式,在工程現場開展培訓,切實提升技術能力水平。要加強對管水人員的考核評價,達不到要求的管水人員要盡快撤換。
五、強化支撐保障
(一)加強考核監督。
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要求,強化農村供水保障工作監督檢查。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后評估、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實績考核、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加大農村供水工作考核力度。
(二)加大資金投入。
要保障政府投入,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社會資本,多渠道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資金。充分發揮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中央補助資金效益,省市縣要落實資金保障農村供水工程正常運行。健全合理水價形成機制,強化水費收繳,促進共建共享。
(三)大興調查研究。
要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圍繞農村供水保障,大興調查研究,梳理本地區農村飲水安全突出問題,將其作為主題教育檢視整改重點,深入水廠、深入農戶,掌握實情、把脈問診,推動問題解決。
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省級問題排查和整改工作報告于9月15日前報送相關流域管理機構,抄送水利部農水水電司。各流域管理機構等部直屬單位要結合暗訪檢查等工作,加強對排查工作的指導督促,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地方反饋,并督促整改到位。